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2025年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船舶行业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主要聚焦电动船舶、深海科技和装备等方面。
全国政协常委张全:竞逐绿色船舶制造新赛道,抢占全球产业新高地
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上海市委主委张全表示,当前我国船舶绿色转型发展存在中长期战略目标还不清晰、标准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核心技术创新不领先等问题。他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相互协同、统筹推进
一是国家层面尽快制定船舶绿色转型发展中长期规划,鼓励和指导长江经济带、港珠澳、环渤海等重点区域及各地制定各自中长期发展路径。二是加快论证近中远期的替代技术路线。远洋船舶领域,论证近期以发展LNG和绿色甲醇为主,中远期发展零碳燃料氨和氢的技术路线;内河船舶领域,优先从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的客滚船、公务/港作船等入手,以换电模式为主导方向,大力推进船舶电动化应用,同步考虑在用油船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技术路线。三是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统筹好近中远期和上下游,系统推进河海岸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全产业链基础设施布局
技术创新方面,充分发挥我国海洋装备集群优势,大力推进高端绿色船舶装备制造与先进动力技术联合研究,加强船用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新能源动力系统等技术集成和优化,推进高效节能电机、船舶充(换)电等关键技术研究。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强化绿色船舶工业产学研生态圈,打造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形成区域辐射影响力,增强核心装备自主可控,促进我国现有船舶绿色化改装及配套产业整体发展。配套岸基设施方面,远洋船舶领域,以上海、宁波、深圳、青岛等为重点,近期重点推进绿色甲醇船到船移动加注试点,研究陆基部分燃油加注设施的甲醇和氨供应平台改造方案,多渠道多方式布局绿色甲醇等新型能源供给体系。同时,加大绿色电能供应能力,保障绿氨、绿氢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内河船舶领域,统筹岸基充电、换电设施建设,鼓励提升集装箱式电池的供应调配优化能力,完善充电换电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机制。
加大机制保障,构建绿色船舶标准政策体系
一是尽快将水运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推动形成对接国际要求的碳排放监测评估与核算标准体系,做好与欧盟等国际碳市场的衔接;二是尽快出台内河电动船舶充电技术标准及配套充电桩技术标准,统一集装箱式电池和换电设施设备技术规范,促进充换电船舶大规模推广应用;三是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先行主导,引导银行资本、金融信贷和租赁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各主体参与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傅国涛:为绿色转型贡献“绿色专利力量”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中船集团旗下中国重工重庆红江加工中心特级技师傅国涛提出:我国绿色专利转化运用尚待加强,我国企业应重视提高绿色专利转化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十五五”时期开展碳排放双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贡献“绿色专利力量”。
傅国涛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发现,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企业对绿色技术专利转化实施意愿增强,如船舶行业正加速甲醇、天然气、氨燃料等船用发动机研制,加快低碳零碳船舶关键重要件国产化等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但这个过程面临着资金、设备、场地等因素制约。对此,傅国涛建议以国家重点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新能源开发为依托,加大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基金等政策引导与扶持。
当前,高校与科研单位已成为企业绿色专利的有力支撑。傅国涛建议,从产业需求出发,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起顶层协同机制,强化高校、科研院所与骨干企业横向沟通,把绿色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连接起来,共同推动绿色专利成果转化应用。
同时,傅国涛建议以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为引领,打造绿色产业链,促进绿色低碳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选取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较大经济效益的绿色转化成果为对象,发挥行业资源优势,组织举办国际性的先进绿色产品博览会、绿色低碳前沿技术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绿色转化产品知名度,最终提升绿色转化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此外,傅国涛表示,绿色专利成果的转化落地还需要各方面的人才,不仅需要科技人员,还需要熟悉企业生产、掌握专业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对此,傅国涛建议深化专业人才合作让绿色专利成果落地,建立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按照成果转化的经济价值、贡献大小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作为职业晋级、提拔的依据,用政策导向激发绿色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
全国人大代表尹同跃:大规模推广应用长江流域电能、氢能船舶
奇瑞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提出,长江航道现有约13万艘船舶,90%以上水运船舶采用柴油动力推进系统,燃油成本高,产生的碳、硫等排放仅次于燃煤发电厂和机动车辆排放。若全部推广使用新能源推进系统,每年带来的大气减排效果将非常可观。因此要推动长江流域电能、氢能船舶大规模应用,加快制定相关标准,配套完善充电设施。
尹同跃建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借鉴纯电动汽车的推广经验,研究在氢能、电能船舶建造、电池租赁回收、码头加气及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经验做法,出台扶持新能源船舶产业发展政策,推动航运企业新能源船舶改造以及新建造的积极性。
电驱动船舶的技术相对成熟,满足在内河湖泊航行需求,建议在内河或者湖泊岸边规划设置充电站,有效解决电动船舶的充电问题,并带动电动船舶产业与配套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及普及应用。
全国人大代表王红梅:加快电动船舶推广应用
福建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术工人王红梅在建议中指出,电动船舶作为绿色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拥有广阔的水域资源和庞大的船舶市场,发展电动船舶产业,不仅能够促进船舶产业转型升级,还能为我国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加快电动船舶的推广应用,对于推动我国船舶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但从当前电动船舶推广应用情况看,仍存在续航顾虑、充电顾虑、成本顾虑、安全顾虑等四大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王红梅建议,一是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电池技术的研发,特别是在高能量密度、快速充电、高放电效率和长寿命电池技术方面。二是完善船岸一体化建设补贴政策,建议国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对电动船舶船岸一体化建设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建设成本。三是降低电动船舶运营与建造成本,建议国家出台税收专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产业发展,并围绕电动船舶相关产业设立国家级产业基金,加大对福建省等重点省份电动船舶项目的支持力度,助力电动船舶产业链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取得突破。
全国政协委员文振富:推行船舶LNG动力替代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文振富建议:制订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行船舶LNG动力替代,按照船舶种类、年限明确改造时限。同时,新造内河运输船舶要采用LNG等清洁能源燃料。强力推进LNG加注网络建设,必要时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同时健全LNG船舶安全管理、运行监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气化长江”。
文振富表示,建立LNG储备机制,稳定LNG价格。除了建加注站外,还要建一部分接收站,作为长江经济带LNG乃至天然气供应保障的第二通道。建立政府、企业储备,实行运输企业代储,扩大LNG在内陆存储量。
全国政协委员董强:支持海上CCUS产业项目
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董强聚焦海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产业发展领域,围绕海上CCUS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等提出相关建议。他认为大力推动海上CCUS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势在必行。
董强建议:一是加强技术研究,提升技术成熟度。通过设立海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关科研项目,为海上CCUS产业应用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启动示范项目建设,打通产业链条。支持国内电力、石化、钢铁、水泥等碳源企业和船舶、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组建联合体,打通产业上中下游链条,为海上CCUS项目商业化运营探索路径。三是强化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政府市场“双发力”,针对当前海上CCUS项目成本高、盈利难等问题,将海上CCUS产业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建立支持鼓励的制度机制,筹措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相关产业基金、支持海上CCUS相关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为海上CCUS技术研究和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施卫东:加快发展海洋渔业配套高端装备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副主任委员、南通大学原校长施卫东建议加速传统装备更新改造,科技赋能渔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海洋渔业配套高端装备,并探索跨界试点合作,深化产、学、研、用交流对接,实现产业强链延链补链。
粤、闽、浙、鲁、苏等沿海省份养殖工船、桁架式网箱、半潜式网箱等大型海洋养殖装备接连下水、投产,为海洋渔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装备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胡震:加大深海科技和装备投入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第七〇二研究所研究员胡震发表建言:一是建议国家加强深海科技和装备的顶层策划,形成更完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加大对深海探测、深海资源开发利用、深海环境保护等相关核心技术的投入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深海装备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装备与产业化体系,打通产学研用堵点,推动生产成果、科研成果共享,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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