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辽宁省近日发布《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提出,加快推进“沈大氢能高速走廊”建设,对氢燃料电池货车行驶“沈大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同时,对加注能力在500千克(含)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商用加氢站,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大连市按现有政策执行。
目前已经提出对氢能车高速免费的省份有:
1.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
2.四川省:《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对行驶该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ETC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3.吉林省: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
4.陕西省: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止,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5.湖北省:《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对省内高速公路行驶的安装使用楚道ETC装备的氢能车辆,省级财政给予为期3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全返补贴支持。
6.青海省:2022年12月印发的《青海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安装ETC的专用号牌、绿氢储运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仅通行青海省境内路段,且出入口均在青海省境内)实施差异化收费,截止日期到2025年底。
7.河南省: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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