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北京大兴区政府公示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其中21家企业入围2023年度名单,4家企业入围2022年度名单。
《办法》第十一条“支持车辆高效运营”中规定,鼓励运力平台发展,支持企业应用燃料电池汽车从事运输业务,对满足单车平均用氢运行里程条件的企业,针对中重型货车、轻型普货货车、轻型冷链货车、中大型客车、环卫车共5类车型,按车辆年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给予资金支持,每辆车每年支持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5万元、3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根据《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京兴政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对所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2.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89292021;邮箱:jxjxmk@bjdx.gov.cn)
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来源:大兴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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