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国际能源网/氢能汇
6月4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图、2023年分配结果》。根据政策文件,本次公示的补贴资金包含燃料电车整车、燃料电池车示范运营、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燃料电池公交示范应用、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以及示范应用支撑服务七大领域,补贴资金总额为17263.2万元。
根据分配结果显示,重塑能源和捷氢科技可谓是遥遥领先,两家之和达到了资金总额的80%以上,分别是7056.4万元和6942万元。其次是上海神力600.6万元,上海清志400.4万元,上海青氢104万元。
并且,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支持领域和标准还要符合以下规则:
1.整车示范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符合国家及本市示范应用相关要求,相关车辆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本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给予奖励,由中央奖励资金和市级奖励资金按照比例安排15万元,车辆搭载的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所在区安排5万元。
2.车辆运营。对每个考核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营运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其中,设计总质量12—31吨(含)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0.5万元,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的重型货车每辆车每年奖励2万元,通勤客车每辆车每年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由市级奖励资金和车辆营运企业所在区按照1:1比例安排。
3.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符合本市相关要求的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由相关区参考积分值给予企业奖励资金,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3万元。每个企业同类关键零部件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4.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应用。车辆购置和运营补贴标准按照本市新能源公交车发展扶持政策执行。
5.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建设。在本市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类别)和燃气供气站点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站点”类别)的,本市按照不超过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30%给予支持。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底前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类别)和燃气供气站点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站点”类别)的,每座加氢站支持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由市级奖励资金和加氢站所在区按照1:1比例安排。
6.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运营。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类别)和燃气供气站点许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站点”类别)的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按照年度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加氢站运营主体支持。其中,2021年度支持标准为20元/公斤,2022—2023年度支持标准为15元/公斤,2024—2025年度支持标准为10元/公斤。资金由中央奖励资金及市级奖励资金、加氢站所在区按照1:1比例安排。
7.示范应用支撑服务。为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通过信息化方式保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的有关要求,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建立上海市加氢站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公共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撑。市级平台提供的数据通过国家有关部委的年度考核后,按照此次考核年度实际发生的平台运维费用,经审定后给予市级平台运营主体奖励资金。
来源:氢能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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