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等均为鼓励类。
第一类 鼓励类
四、电力
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五、新能源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4.氢能技术与应用: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5.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八、钢铁
2.带式焙烧等高效球团矿生产及高炉高比例球团冶炼,气基竖炉直接还原低碳炼铁(不含煤制气),高炉富氢喷吹冶炼、冶金渣余热回收及综合利用,近终型铸轧一体化,加热炉高效燃烧(包括全氧燃烧技术、富氧燃烧技术、低氮燃烧技术),热轧氧化铁皮无酸表面处理。
十一、石化化工
12.低碳环保技术: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二 氧化碳-甲烷重整、二氧化碳加氢制化学品、二氧化碳制聚碳酸酯类和生物可降解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副产氢替代煤制氢等清洁利用技术,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十二、建材
1.建筑材料等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泥原燃材料替代及协同处置技术;绿色氢能煅烧水泥熟料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玻璃熔窑利用绿色氢能成套技术及装备;
4.基于氢能利用的节能陶瓷干 燥窑及烧成窑炉装备;
7.重点非金属矿山高效开采及选矿工艺技术;石墨烯材料、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高性能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核级石墨生产及应用开发。
十四、机械
17.70MPa复合材料储氢气瓶组合阀门(公称工作压力 70MPa、功能组件集成数≥6、泄漏率≤30NmL/h)、高效低噪燃料电池氢气再循环泵(流量≥300L/min、系统效率≥60%、噪声≤70dBA),加氢站用高压高频严密切断氢气球阀(工作压力 45MPa/90MPa、启闭频次35 ≥10cycle/h),18MW 及以上集成式压缩机组、直径1200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
十六、汽车
1.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效柴油机、氢燃料发动机、汽油机颗粒捕捉器,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双向 DC/DC,70MPa 氢瓶及输送管阀,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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